返回87、恋爱(第2/5页)  龙少情史首页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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胳膊拗不过大腿啊!如果对方明显是在欺负你,那该反抗就反抗。但是一般情况的矛盾,还是要尽量谦让。我的脾气和你不一样。我是脾气过于好了。

    文芳:还可以。你要想想成大事者不拘节。

    表叔:我对谁也太容让,结果有一个不好的现象,常常有人欺负我。

    文芳:你就想想你上课,给我们讲过的,张良忍辱给老头子提鞋,韩信忍受胯下之辱,不就心情好了吗?

    表叔:对啊,我以前上课讲过的。我难道就是能成大事的人吗?哈哈哈!(几个错字)坏了,又打错字了。

    文芳:你本来想说啥的?

    表叔:忘了。

    文芳:看看你这记性!

    表叔:唉,完蛋了,四十的人了,已经得健忘症了!

    文芳:呵呵,中年痴呆!我是少年痴呆!

    表叔:真是有时候,想说啥,还没说完,就忽然忘了!很尴尬。你有啥痴呆了?

    文芳:不尴尬。没事。我也是好忘事呗!整天忘。我打字慢。

    表叔:今天你跟我交流的很愉快啊!说明脑子好使啊!并不是谁都能跟上作家的思路的。是吧,呵呵!我可不大谦虚。

    文芳:我擦!对,你是很不谦虚。

    表叔:如果将来我成著名作家了,你就可以炫耀一下,对你的同学说,我们是关系很亲近的师生。

    文芳:哈哈哈,行啊!我很荣幸是著名作家的学生啊!

    表叔:当然,要是我不出名,你就啥也别说。省的让人家笑话,说我恬不知耻。

    文芳:刚才我把你的事情,跟我同学提了两句。她说你可能心理不太正常。哈哈哈!

    表叔:你让同学看我的说啦?

    文芳:是啊,我让她们看了。

    表叔:是的,我承认。我自己就常说啊,我心理变态的。

    文芳:不正常就不正常呗!那又能怎样?又没有害她们。对吧?

    表叔:呵呵,要是正常了,我可能也就写不出东西了。

    文芳:是,我知道。你跟我们班里说过的。

    表叔:这是真的,一些太正常的想法,没法写成文学作品。我觉得一定是有些变态的东西,才值得下笔。

    文芳:你不如写和刘震云似的说。我就很喜欢看刘震云的书。

    表叔:我也喜欢啊!他水平太高,我一时还是比不了。以后慢慢向人家学习吧!

    文芳:啊,我在看他的《手机》呢!

    表叔:当代著名作家里,我最佩服他和莫言,还有贾平凹。

    文芳:奥奥,其实我不太看书。经常看的是些杂志上的鸡汤。

    表叔:《手机》不算刘震云最好的作品。《一句顶一万句》最好,那才是他的代表作。

    文芳:我知道,早看完了。还在高二的时候,你说了之后我就看了。

    表叔:呵呵,上学的时候,我就推荐过吗?忘了。

    文芳:是啊,推荐过。你那一回,还说起了你大学时代的女神芳,差点哭了。啧啧啧,看看你这记性!

    表叔:是吗?对了,就是她,那个芳。今年五一节期间,也就再过几天啊,我就要见到她了!可是人家拖家带口,她丈夫孩子也去,唉,悲催啊!

    文芳:你以前不是见过她了?

    表叔:没见过啊!啥时候见过了?

    文芳:你不是有一首诗,《偶遇女同学》,在修车4s店里,见过了吗?

    表叔:不对。呵呵,那是我高中时候的女神。不一个人啊!

    文芳:我擦!你的书里说的。奥,你咋这么多女神!我都搞不清哪一个了!

    表叔:我是一个学校换一个女神,哈哈哈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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