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马军司:绍兴七年开始组军,共六军、12将,6000余人。后来从四川右护军调入四个军。到绍兴三十一年(公元1161年),侍卫马军司共有兵力三万人。孝宗乾道七年(公元1171年),侍卫马军司戍建康,临安只留殿前司和步军司两支部队。

    侍卫步军司:绍兴十二年(公元1142年)始组军。绍兴二十九年(公元1159年),有五军编制。乾道年间(公元11651173年)有兵力二三万人。

    南宋的军,相当于北宋的厢;南宋的统制,相当于北宋的厢都指挥使。

    (5)使臣、效用和军兵

    北宋禁兵分上、中、下三等,南宋屯驻大军的士兵分效用、军兵两级,或使臣、效用、军兵三级。使臣是八至九品等武阶官的总称。使臣不带兵,有的担任侦察任务,称探事使臣;有的给大将军管印,称背印使臣。使臣也有充当战士的,因此禁兵中形成使臣、军兵两级。宋孝宗时对军队进行改革,改变使臣充军的状况,实行效用、军兵两级制。

    效用的身份和待遇高于军兵,在军情紧急时,招效用是一种高价的募兵手段。效用一般不刺字。效用的出现和普及,是南宋兵制的一项重大改革,反映了士兵社会地位的提高。刺字制的被废除,也使应募的壮士,愿充军前效用,而不愿为军兵。

    (6)南宋腐败的军政

    南宋建立后,北宋军队管理上的种种流弊保留下来,尤其是姑息、纵容庸将,猜忌和防范良将的现象更甚于北宋。爱国名将岳飞、韩世忠等备受猜忌,岳飞最后被迫害致死。而一些贪鄙的庸将却受到重用。军中贿赂成风,有的人因贿赂而升为将帅。武将兼并良田的现象也很普遍。南宋初年大将张俊一年可收租60万石。有的将领违法私役军士,让其从事伐薪烧炭、修建宅第、种植蔬菜、纺织刺绣、制作多种工艺品等工作。有的将领纵容或强令军士经商或到营外出卖劳动力,从中收取“买工”钱。以上种种腐败现象,导致南宋军队战斗力低下。

    此外,南宋统治者还继续执行北宋即开始的鼓励军队经商的政策,如进行商业贸易(称回易)、开酒店yào局、出租营房等。大将刘光世所统行营左护军全军5.2万人,竟有8000人从事商业贸易,刘光世因而自比为春秋时期富商陶朱公(范蠡)。军队经营商业,在一定程度上有弥补军费不足的积极作用,但更多地成了将校中饱私囊的手段,并且往往阻碍民间商品经济的正常发展,给社会经济发展和整个社会生活带来消极影响。同时,大批军人从事商业贸易,不事训练,严重腐蚀了军队的机体,败坏了军纪,极大地削弱了军队作为武装集团的职能。允许、纵容军队经商,实在是南宋统治者在军队管理方面的一大失误。宋代,军队庞大曾至百万,但在和辽、西夏、金、元的战争中屡屡失败,终至亡国,不能不追究到军政腐败这一根本xìng的问题上。

    第六章 辽夏金元兵制

    第一节 辽朝兵制

    辽朝(公元9071125年)是契丹族建立的一个政权。契丹是我国历史上北方一个古老的游牧民族,世居地域相当于内蒙古西拉木lún河流域(西辽河)。唐哀帝天四年(公元907年),契丹贵族耶律阿保机自称可汗。后梁贞明三年(公元916年),耶律阿保机仿照汉人王朝体制,即皇帝位,建元“神册”,建都临潢府(今内蒙古巴林左旗)。契丹天显十一年(公元936年),石敬瑭割让幽云十六州,契丹的统治区扩大到中原地区北部。辽大同元年(公元947年),契丹太宗耶律德光改国号为辽。辽建国后,与北宋进行过多次战争。宋真宗景德四年(公元1004年),辽宋订立澶渊之盟,此后双方维持了相对和平的局面。公元1125年,辽被金所灭。

    (1)军事领导体制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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