返回第六十四章 弘善道(第1/3页)  太易首页

关灯 护眼     字体: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

    印象派,是青龙那个时代对丹青某一个流派的代指。`看到荀易的画,青龙只能这么委婉的表达。

    荀易认为这是夸奖自己,满意一笑:“明天让人去把我的画裱一下。”

    将画纸放在一边,荀易把自己的文稿拿出。

    荀家书社虽然雇佣不少写手,但因为效率问题时常开天窗,所以荀易自己也必须赶工填稿。

    “《山鬼》。”荀易在白纸上涂抹,将接下来的情节构思。

    写小说,最重要的四步骤,魂、骨、肉、皮。

    立意,这是一篇小说的灵魂,想要表达的思想,以文载道,这是所有文人梦寐以求的境界。

    大纲,这是一篇小说的骨骼,主线剧情,支线展,都需提前列出。只有大纲明确,才能一气呵成写完一部小说。

    剧情,这是一篇小说的血肉。没有剧情,单凭用文笔辞藻来描述,食之无味弃之可惜,外人看个热闹也就罢了。

    写小说,先选择自己所要表达的精神,用这篇文章想要叙述什么,这才是最重要的。

    其次,便是列出大纲,然后一章章充填剧情。至于最后的润笔描景,那是画皮的步骤。别小看这最后一步,没有最后包装,即便是叙述故事,也仅仅是干瘪瘪的馒头,但若是精雕细琢,在外面抹上蜜糖,精心包装一下。普通热馒头一个铜板,而红糖馒头三个铜板,价值马上凸显。

    当初开《山鬼》的时候,荀易仅仅是为填补两个作者拖稿的空窗期,没准备好好写。但如今从图书馆转了一圈,荀易有心思好好勾勒这一本书。

    青龙在一边翻看存稿,问:“你想表达一个什么故事?”青龙看了开头,说的是凡女死后化作山鬼,又因为尘缘未了而下山寻找身世的故事。

    荀易反问:“丹心明湖境界,但凡有人阅读我的书籍都可以给我传递文气。那么,如果他们按照书中所传行动,对我有没有什么好处?”

    “古之圣人以德教化,如果你能用书本帮人启蒙,导人善行,这也是一种教化之道。`自然有功德可拿。”

    “那么,立意就是一个善字。”荀易在白纸写下篆书,冥冥中天心震动,灵台功德树也不断光呼应。

    “自前朝之乱始,异族文明传入我朝。金钱为先,暴力为上,道德沦丧,礼乐崩坏。如今我朝秉天命拨乱反正,但民间风气仍有前朝残留陋习。父母卖儿女,子不赡双亲,孝道崩毁,怨声载道。”

    虽然大周设立乡学,强迫所有孩童进行教育,但总有一些前朝风气残留。

    比如子女在长大之后把父母扫地出门,任由他们天为被地为床,最终饥寒碌碌暴尸荒野。美其名曰:“父母生养二十年,我照顾父母二十年,所以恩怨两清,再不用父母死活。”于是奉养二十年之后轰出家门。

    再比如,父母生下孩子之后直接贩卖,或从小当做苦力,或当做祭异神的牲品,或直接当做菜肴送到饭桌上。

    在那个时代,人情关系淡薄到极点。

    吃人,这是前朝最著名的“佯阳宴”。

    佯,在这里并非假装之意。而是指人顺从如绵羊,将人当做双脚的羊来吃用。

    “你知道烤鸭掌吗?”

    “传说用活鸭在铁板上走的那个?”青龙脑子里出现不好的联想:“难道……”

    “多兰人将这道菜套用在人身上,称呼为烤人蹄。”蹄子,指人脚如羊蹄。

    “还有吃什么补什么的习俗,所以前朝皇帝为招待多兰人,会用活人做菜,砸开脑壳吸食脑浆。”

    当然,在前期食人风气没有普及之前,有资格这么吃的人一般都是异国多兰人。前朝无限崇拜异族文明,以自己出身为耻,尊多兰帝国为父国。

    更有一位皇帝出谄媚之

『加入书签,方便阅读』

上一章 目录 下一页