看着眼前的男子,唐晨咧嘴一笑,“季柄熊,广州三水人,七十年代在广州做扒手,八十年代跟随扒手集团来到香港,八四年入狱,认识大圈帮中大人物,出狱后招兵买马,作案工具一般为黑星手枪,和手榴弹。”
季柄熊怕了,自从扒手集团的人死光了以后,他以往的经历,在香港只有一个人知道,那就是他自己。
“不用猜我怎么知道你的来历了,给你个机会,只要能在我手上撑过十招,我就放你一命。”脱掉头盔,将手上的沙漠之鹰,扔到远处,冲着季柄熊勾了勾手指。
季柄熊见他扔掉枪,笑了,笑得十分残忍,他想不到会遇到,如此自大的人,或者说如此蠢的人,居然丢掉了手枪,难道不知道那就是他的命吗?
“去死!”季柄熊抬起右膝,左脚一点冲向丈外的唐晨,出手不留半分情,他要一击杀死眼前的小子,在好好玩弄那几个美女。
“泰拳吗?力量还行,几乎比肩明劲初期的力量了!”唐晨抬手,随意便挡住他的膝撞,虽然力量不错,可如此力量,在一个月前的他面前,都不够看,更何况此时的他。
“什么?”季柄熊一愣,自己的攻击,除了几年前抓自己的那个警察,还没有人能接下来,起码他遇到的人中没有,而三年过去了,就算是当初那个警察,他轻易就能打败。
拍了拍手掌,拂去那不存在的灰尘,轻松惬意道,“可不要愣着哦!不然你就要,陪你的手下去了。”
季柄熊恐惧的看着唐晨,此刻在他眼里,眼前的少年不再是一个小白脸,而是一个择人而噬巨兽。
一滴滴汗珠不要钱似的滴落,他却一动不动。
“不动手吗?那我就送你去见你的手下吧!”
“去死!”在死亡的威胁下,季柄熊爆发了,一招狠过一招,誓要打死眼前的恶魔。
砰!砰!
把他叫上来,不过是想赚点能量点,交手了几招,他已经没有耐心了,一拳打退季柄熊,“十招了,去死吧!”说完就要一拳毙了他。
噗通,季柄熊直接跪倒在地,大喊道:“饶命,我有一件宝物,可以换我这条狗命!”
“哦?宝物!钱财的话,没有上亿港币,我可不觉得换得回你的命,你可是打我女人的主意哦!”话虽如此,唐晨绝对不会放过他,敢打他女人的主意,不管是谁,他都要让对方得到应有制裁。
季柄熊连忙磕头,眼泪鼻涕留一地,“不是钱,是一件神秘莫测的宝贝!”
“说来听听!”唐晨来了兴趣。
见他来了兴趣,季柄熊放心了,他觉得起码捡回一条命,至于以后被向骅强追杀,大不了不回香港了嘛!以他的能力,走到哪里都吃肉。
可能是太过紧张,季柄熊有些结巴,说了半天,唐晨总算是搞清楚,他口中的宝贝是什么东西了。
那宝贝是季柄熊小时候,在家乡的河边,捡到的一块火红的石头,这石头却不是平常的石头,人拿着它,在岩岩烈日下,却感觉不到一丝炎热。
还不止如此,季柄熊还在对面之时,有一次太久没有吃肉,就打上了生产队,储藏肉类冻库的主意,不想被锁在冻库之中,那时候正是晚上七八点,也没有人会来开冻库,而且就算外面有人,只要不打开门,就算他呼救也没人听得到。
就在他以为自己快要死掉的时候,他随身携带的红色石头,散发着阵阵暖流,让他全身暖洋洋的,哪里有一丝寒冷,就这样季柄熊舒舒服服的,在冻库之中过了一夜,第二天抓住机会,偷跑了出来,还带着一大块肉。
唐晨不屑一笑的,取下挂在他胸口的红色石头,拿在手中仔细看了看,也没发现它的与众不同,“一块破石头罢了,你居然当宝,按理说,我应该杀掉你。”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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